國外水龍頭測試機對水龍頭鉛標準的檢測方法
發布者: 匯普斯 時間:2014/5/20 9:37:53
對飲用水中重金屬的污染情況,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的衛生安全研究起步較早,上世紀70年代初美國就開始水龍頭衛生安全研究,1988年美國國家衛生基金會NSF就提出了著名的NSF61《飲用水系統部件-健康影響》,對水龍頭的安全指標提出明確的指標,尤其是鉛元素要求Q≤11ug,2012版的NSF61把鉛元素值降低至Q≤5ug。
2010年美國加州推出低鉛法案AB1953,從法律的角度規定了水龍頭的鉛含量要求,法案要求“與飲用水接觸的水龍頭過水表面區域鉛含量加權平均值不超過0.25%”,這里的鉛含是指加權含量,也就是與產品的過水面積有關,強調的是整套龍頭的符合性,對個別過水面積小的零件,可以使用有鉛材料。如果龍頭是純銅制造,則每個部件的鉛含量要低于0.25%。2014年1月全美將推行低鉛SB3874標準。
如果水龍頭含有多個部件,通常是把每個零件各自的鉛含量乘以接觸水的面積會得出不同的數值,把這個數值除以總的接觸水面積,就會得出一個對應的這個零部件在整個產品里面鉛含量的平均值,把這兩個值加起來會得出一個總鉛含量值,再看這個值是否符合0.25%的標準要求。通常企業在產品認證是要把企業所用的產品對其中有可能含有鉛的零部件進行測試。
值得注意的是,水龍頭測試機目前對于鉛的檢查項目是針對飲用水系統部件,如果是非飲用水設備,是不需要符合低鉛的要求。接下來會看產品是否跟飲用水的系統去連接,如果不是,同樣是不需要有低鉛的要求。只有產品跟飲用水直接連接而不屬于以下產品,才需要符合低鉛的要求,例如坐便器、小便器、進水閥、沖水閥、管路中大于2英寸的閘閥,這些產品都不需要符合低鉛的要求。通常家庭使用的花灑,也是無須符合低鉛的要求,因為在美國的規定花灑不是一個連通飲用水系統的衛浴部件。
中國針對水龍頭的強制性標準《陶瓷片密封水嘴》GB18145-2003和歐洲標準(EN817-1998)對水龍頭的主要技術性能要求對于陶瓷閥芯密封的水龍頭,除噪聲要求外,中國標準與歐洲標準相同。歐洲標準在2008年修改了一次,但是并沒有對重金屬鉛等制定相關的強制性標準。